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主耶稣有关离婚的教导。让我们翻开圣经,马太福音19:1-12。前两次,我们透过马太福音19:1-6,学习了神设立婚姻制度祝福人类的原来意思。这次,我们专注学习马太福音19:7-12节。
马太福音19:1说:「耶稣说完了这些话。」 他说完了些什么呢? 如果你看马太福音18章,便知道他刚刚劝勉信徒要回复小孩子的样式。 经文继续说: 「耶稣说完了这些话, 离开加利利。」 离开加利利,意味着他刚结朿了之前长时期在加利利的事工。这事工包括了彰显他弥赛亚的身份、培训门徒。经文继续说:「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那个地区名叫庇哩亚。
在马太福音19和20章,我们看到,主耶稣进入庇哩亚之后仍然忙于服事人。然后他向南方行,前往耶路撒冷,经历他人生的最高峰,就是在当地被钉十字架及复活。回顾主耶稣在庇哩亚地区的事工,我们在马太福音19:2看到有很多人跟随主耶稣。
马可福音10章提供了补充资料,报导耶稣在庇哩亚重复了他在加利利的事工,就是教导人、医治人,彰显祂是弥赛亚。因为在庇哩亚有很多犹太人,他们也需要认识弥赛亚。在马太福音19:3,又见到不怀好意的法利赛人,前来试探及攻击耶稣,因为他们知道耶稣反对离婚的立场,便问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
法利赛人问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目的是希望耶稣强烈谴责离婚,这样,他们便可以大做文章,把耶稣抹黑成为不受欢迎人物,因为当时社会流行离婚。更加恶毒的,是他们希望把耶稣的答案拿去告状,期望当时的统治者希律王安提帕,会把耶稣斩首,因为施洗约翰在不久之前,因反对希律王离婚及再婚而被斩首。
主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出现在马太福音19:4,他给了四个理由,说明人无论什么缘故离婚都是不合乎律法的。结果,法利赛人无法在耶稣的答案中,找到什么把柄。因为他的答案完全出于圣经。相反地,法利赛人被尊崇为律法教师丶应该十分熟悉神的启示,当他们被耶稣一问:「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他们对圣经的无知,便被显露出来。他们难道没有念过以下这些经文吗?创世记1:27说:「神就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2:24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马太福音19:6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主耶稣引述的创世记1:27和创世记2:24,法利赛人难道没有念过吗?主耶稣只是简单地表示他相信神的话语,法利赛人的试探便站不住脚了。他们绝对无法反驳耶稣,因为这样做,便是否定神的话语了。
我刚指出主耶稣给了四个理由,说明人无论什么缘故,离婚都是不合乎律法的。第一,神创造一男一女,没有创造第三者。第二,马太福音19:5说:「与妻子连合」,显示神创造的婚姻,是牢固的亲蜜关系。第三,马太福音19:6说:「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即是不可离婚。第四,主耶稣印证了旧约的婚姻标准,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是一生一世的。
上次,我们探索旧约圣经里的来龙去脉,了解神对离婚的看法。我们看见,在旧约由头到尾,从创世记到玛拉基书,神从来没有改变看法。神是永远不改变的。在玛拉基书2:16很清楚看到,离婚是神所恨恶的。直到今天,也是一样。
我们研究旧约圣经,明白到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应该离婚。有人可能会问:「如何为婚姻下一个定义呢?」例如,发生了性关系,能不能说已经成为一体,就是婚姻呢?当然不是。根据圣经,没有婚姻盟约互相委身,发生了性关系,是犯奸淫的罪,不是婚姻。是淫乱。
出埃及记22:16-17说:「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他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从这段经文我们看到:只是发生了性关系,并不构成婚姻关系。由于当事人侵犯了别人的女儿,他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若女子的父亲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付出十分可观的金额。当事人不会因发生了性关系而和该女子结合,乃是因稍后付出代价,而可以和她结合。
对于已经结婚的人,即使犯奸淫,也不能因此可以解除婚盟关系。我们已经在玛拉基书2章看到,神恨恶离婚。玛拉基书2:14说:「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他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他。」这段圣经经文的信息是:即使你曾经以诡诈对待妻子,她仍然是你盟约的妻。圣经所肯定的婚姻关系,必须建基在神圣的盟约之上,是夫妻二人彼此委身成为终生伴侣的盟约。因此,婚前的性行为,并不会使发生关系的男女自动成为夫妇。另一方面,婚后的婚外性行为,也不会使夫妻的关系自动解约,犯奸淫的人只是定性为犯罪,得罪了配偶。总的来说,承诺终生厮守的婚姻盟约,才是婚姻关系的唯一基础。
按着神所设定的婚姻制度,只要一男一女两个人建立了婚姻盟约,不论他们是否已经重生得救,便永远不可以离婚。这是主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重要信息。这是主的答案。
今天是学习耶稣有关离婚教导的第三讲,让我们看马太福音19:7,法利赛人问耶稣说:「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
我在研究这一节经文的时候,感到很惊讶,主耶稣刚刚引用了旧约神的话语,印证了婚姻乃一生一世不可分开的神圣盟约关系,并且很清楚地引述圣经,说明:神恨恶离婚。神从创世开始,便订立了永远不可离婚这一个神圣原则。然而,法利赛人却一点也不重视这个属天的理想,反而在研究神的律法时,把焦点集中在那些例外的情况。事实上,这是法利赛人典型的做法,也充分反映了人的罪性。他们很努力地在神的律法中钻空子,一方面为自己塑造一个严格遵守律法丶讨 神喜悦的形象,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努力为了不遵守神的律法而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法利赛人对律法所容许的例外情况,深感兴趣,因为想寻找借口,来掩饰他们放纵情欲丶犯奸淫及可以随时轻易离婚的做法。在马太福音19章有一个重大的阴谋,法利赛人用摩西酌情容许的例外做法,来问耶稣。因为人民对摩西尊敬的态度,仅次于神。如果他们成功指控耶稣反对摩西的律法,便能够抹黑耶稣,使他失去人民的支持。
马太福音19:7,法利赛人问耶稣说:「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请注意:「吩咐」是和合本中文圣经的翻译。原文是「命令」的意思。相信有人会问:「既然神反对离婚,为什么摩西竟然命令人离婚呢?」事实上,摩西从来没有命令人离婚。「命令」这个词语,是法利赛人断章取义,强加在摩西身上的。
究竟在离婚一事上,摩西说了些什么呢?唯一可以提供参考的经文,是在申命记24:1-4。申命记24:1-2说:「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我们暂时停在这里,深入了解一下。
申命记24:1-2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彷似一台戏。有一个男人娶了妻子后、对她有些不满意的地方,于是便给她写了一封休书,打发她走了。因为她是被人正式休了的,所以能够合法地再结婚,成为另一个人的妻子。
请大家特别注意,经文对这一件事,没有加以任何批评。经文没有说这个休了妻的男人对或是不对,也没有说那个被休的妻子有什么对与不对。更加没有说神命令那一位男子休妻,也没有评论说这位男士必须要休妻,更没有表示他若休妻就是做对了。
总的来说,一句也没有来自神或摩西的评论。整段经文,只是简单地描述了一件事:有人娶妻后感到不满便写了休书给她,女人被打发离开了,后来便再结婚。就是那么一宗没有评论的平实报导。
让我们继续看这一宗家庭个案怎样发展下去。申命记24:3-4说:「后夫若恨恶他、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或是娶他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他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那个娶了这个被休女子的第二任丈夫,不论是死了、或是把这个被休女子再一次休了,并且打发他回到第一任丈夫那里。那位曾经休了她的第一任丈夫,不管他提出什么理由、怎样强烈地渴望娶回这一位前妻,律法上也是禁止的。请注意,这段经文讨论的焦点并不是可不可离婚,乃是不可以再娶前妻。尽管前妻的第二任丈夫已经死了,前夫也不可再娶他。
既然前妻已经成为一位寡妇了,为什么不可以娶他呢?因为前任丈夫昔日休妻的时候,是已经公然玷污了他。若是要娶一个身份已经被玷污的女人,就是罪。因此耶稣在马太福音19:9指出:「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在马太福音19章,那些质询耶稣的法利赛人是把申命记24章休妻的原因扭曲了。事实上,那位男土并不是因为摩西律法的命令而休妻,只是因为主观上不满妻子,便自行采取了休妻的行动。然而,法利赛人却歪曲事实,把他休妻的事说成是根据摩西的律法命令行事。可惜有些圣经翻译版本,例如英语的詹姆士译本,并没有准确地加以解释。整件事只是一个男人娶妻后不满她,就自行休妻及打发她离开。摩西的律法,只是不容许他将来再娶这女子,即使她将来被第二任丈夫休了,或是因第二任丈夫死亡而成为寡妇。摩西的律法,是不容许前夫再娶这位曾经被自己休了的前妻,并不是命令人可以离婚。
可是很多法利赛人却把这段经文曲解了,说成是摩西命令人可以离婚。结果,因着法利赛人所宣扬的这些歪理,导致离婚成为普遍的风气。在马太福音19:7,法利赛人就是基于对申命记24章的曲解,向耶稣发问:「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事实上申命记24章,并不赞成及鼓吹离婚。更加不是命令人可以离婚。他只是规范再结婚,提供了规范的原则。
在旧约圣经,除了申命记24以外,申命记22:19、29和利未记21:7、14,也有提及到离婚。然而,经文对离婚并没有加以肯定,也没有命令执行。经文根本上并没有评论,只是如实报导有人离婚这回事。申命记24章描述的离婚个案也是这样,没有加以肯定或是赞成,也没有命令执行。只是报导了一宗离婚个案,不过经文指出了一个离婚的理由。
让我们进一步了解那个离婚的理由是什么。申命记24:1描述那是「不合理的事」,在希伯来原文,意思是明显出现一些动作或是暴露了身体的某个部位,使人感到羞耻。我上一次曾经列出很多犹太人可以随意离婚的理由,例如妻子本来束起的头发突然掉了下来,在别人面前说了一些批评婆婆的话,煮的菜糊了,和一个男人聊天等。总的来说,任何在丈夫眼中看不顺眼的事,都可以休妻。
有趣的是,「不合理」这个词,在申命记23:13的希伯来文版本也可以找到,那是关于在野外生活,如何处理大小二便的指示。申命记23:13-14 说:「在你器械之中当预备一把锹、你出营外便溺以后、用以铲土、转身掩盖。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常在你营中行走,要救护你,将仇敌交给你,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免得他见你那里有污秽,就离开你。」
犹太人相信神会在他们的营地居住,帮助他们胜过敌方的军队,因此必须保持营地清洁卫生,让圣洁的神居住。因此,丈夫不满意妻子不合理,可以理解为不满意她的一些卫生习惯。
因此申命记24:1,可以理解为有一个丈夫,因为不满意妻子的清洁卫生习惯,达不到自己要求的干净水平,感到妻子使自己丢脸,于是一怒之下把他休了。请各位注意,绝对不可以把妻子的不合理行为,理解为犯奸淫。因为律法规定犯奸淫的人是要处死的。根据申命记24章所描述的,那一位妻子被丈夫休了,主要是因为不够干净,绝对不是因为犯奸淫。因为申命记22:22-24说得十分清楚,犯奸淫的人是要处死的。我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你,申命记24:1论到的那位被丈夫休了的妻子,尽管我们无法知道他实际上做了什么使丈夫感到蒙羞,然而,她绝对不可能是犯了奸淫的罪。
因为任何人知道,根据律法,犯奸淫的人必定会处死,肯定不会冒生命危险去犯奸淫。明显地,申命记24章描述的个案中,那位丈夫休妻,不是因为她犯了死罪,乃是因为妻子作了其他使他感到羞耻的行为,他便贸然休妻。另一方面,这位丈夫也肯定不是因为摩西的命令,因为摩西从来没有命令人休妻的。
可能有人会说:「一个丈夫走到休妻这一步,也许他觉得自己的理由很充分。」记得我当年做青年事工的时候,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有一对年青夫妇离了婚,只因为丈夫接受不了妻子的一些卫生习惯,使他感到丢脸,便和妻子离婚。从这个丈夫的角度来看,他可能以为自己理由很充分,但是从圣经的角度看,丈夫这样做是没有律法基础的,结果只会沾污妻子。即使丈夫已经给了她休书,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之后,身份上仍然被视为淫妇。
也许有人会说:「怎么会这样?明明是丈夫抛弃她,她没有犯错呢!」的确是这样,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9:9指出:「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因此,被休了的妻子再婚,第二任丈夫死了,第一任丈夫也不可以再娶这位前妻,因为当日他休妻的时候,已经害了她获得淫妇的身份。
申命记24章也是这样说,如果妻子不是犯奸淫,不论丈夫用任何理由休了她,便是害她获得淫妇的身份。由于她是淫妇的身份,和她结婚的任何男人,都是犯奸淫。结果,当大量无辜的妻子被休了,然后再结婚,社会便充满淫乱的风气。问题的根源,在于丈夫毫无律法基础下便休妻。因此,一个被休了的妻子,第二任丈夫死后,从前休了她的前夫,不可与她再结婚,因为他休妻的时候已经玷污了她的身份,与前妻再结婚也属于犯奸淫。
上次,我们查考马太福音14章,知道希律王夺了自己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和自己结合。希律王为了婚外情而休了自己的妻,这样的离婚在神眼中是不能接受的。希律王和希罗底的婚姻也是不合法的,事实上他们是犯奸淫。因此,法利赛人是错误引用了申命记24章来试探耶稣,因为这段经文不是说摩西命令离婚,乃是严厉地命令,不得与被休了的人,就是被人无理玷污了的人再结婚。与被玷污了、被休了的人结婚,只会得到一个沾污了的婚姻。
神设立的律法,是为了保护婚姻。律法所发出的信息是:「你不能任意妄为,想休妻便休妻。」因此律法说:若不是因为犯奸淫的缘故便休妻,妻子的身份便被玷污,成为淫妇,以致任何人与她结婚,便是犯奸淫。因此,一个人如果想休妻,他必须想清楚,好好计算代价。另一方面,不符合律法要求便休妻的人,自己也是犯奸淫,以后和你结婚的,也是犯奸淫,可见,随便休妻会牵连很多人成为犯奸淫。神订立律法的心意,是希望保护社会上每一对夫妇一生一世在一起,不要陷入动不动便再婚的悲剧。因此律法所命令的,是禁止和已离婚的人结婚,绝对不是命令人去离婚。
现在我们再回头去看马太福音19章,法利赛人的问题是:「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他呢。」耶稣指出神永远的定意,是不可以休妻。在马太福音19:8-9,耶稣清楚解释了,摩西因为他们的心硬,所以酌情容许他们休妻。请注意,摩西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外容许休妻,并不是命令所有人可以随意休妻。即使是酌情权,也肯定不会包括法利赛人所教导的,使丈夫感到丢脸的理由,例如煮的食物糊了、在路上与人闲聊、束好的头发意外地跌在肩上等。这一类教导全部不是离婚的合法理由,合法理由只有一个,就是配偶和别人通奸。
至于摩西是否曾经酌情,容许一些例外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离婚,坦白说,圣经没有记载;也没有人知道。若是真的发生了,肯定不是申命记24章所说的个案。至于为什么圣经没有记载,我相信背后也是很有智慧的考虑,因为如果公开报导这些个案,相信会有不少人断章取义,会拿这些个案做根据,成为自己离婚的合法理由。
研究旧约使我们知道,一个女人没有犯奸淫,却被丈夫用其他理由休了,也是背负着犯奸淫的罪名。因为任何人若真的犯奸淫,便会被处死。然而,神是有恩典、有怜悯的神,他并没有把所有犯奸淫的已婚人士都处死,例如,大卫王、所罗门王和很多其他人,犯了很多次奸淫,都没有被处死。可见,神在旧约也彰显了莫大的恩典。
然而,神怎样处置那些犯奸淫的已婚人士呢?我相信神解决的方法,是容许他们离婚。在已婚人士中,的确有些硬着心肠,一直与第三者行淫而死不悔改,不愿意和配偶复合的。结果,神施恩怜悯容许离婚,释放那被背叛的一方,获得自由可以再结婚。我们可以理解,摩西遇到同样棘手的婚姻个案,也会怀着怜悯心肠,容许他们离婚,为的是释放被人背叛的一方,获得可以再结婚的自由。
现在我们很清楚地知道了,那些法利赛人曲解了摩西容许人们离婚的真正原因。肯定摩西是反对离婚的,但他又不想动不动把犯奸淫的丈夫处死,于是酌情容许离婚,使受伤害的一方得自由可以再结婚。相信从这个角度理解为什么摩西容许离婚,是十分合情合理的。
神既有丰盛的恩典和怜悯,酌情及宽容犯奸淫的已婚人士,容许他们离婚,虽然犯了死罪仍然可以活下去,我们岂可要求他严厉执法,把这些人置诸死地呢?事实上,神大可以把犯奸淫的丈夫全都杀掉,好释放被人背叛的配偶可以得自由再结婚,如今神容许这些本来该死的丈夫离婚,可谓两全其美。宽容了犯罪者,同时释放受害的一方。
摩西了解神的心意,也是容许离婚。然而马太福音19:8说:「但起初并不是这样。」也是千真万确的。因为离婚永远不是神原来设立婚姻的意思。相信你今天听了这一次讲座,认识有关的经文,便不再容易感到混乱了。申命记24章所说的,绝对不能解释为神命令人要离婚。应理解为神禁止再婚。
至于在什么条件之下才可以离婚?我们也明白了,就是当已婚的人犯了奸淫的罪。另一方面,以斯拉记10章给我们看见另外一种情况。以斯拉记10:3说:「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他们所生的」。这里指出,那些人离弃神、违背神的命令,与异教徒通婚结合,又敬拜他们的偶像,在属灵方面也犯了奸淫。从神的角度看,他们与异教徒的婚姻,神是不承认的。因此,大祭司以斯拉起来,带领利未人和以色列人,发誓和异教徒离婚。诚然,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决定。但由于婚姻不被神所承认,而且是一个淫乱的结合,对整个民族的灵命有极大的伤害,在这个特别的情况下,离婚是一个十分合理的做法。
让我进一步补充,异教徒的生活及信仰是充满淫乱仪式的。他们在庙宇进行宗教活动拜巴力,常涉及与男庙妓或女庙妓进行性行为。如果犹太人的配偶是异教徒,会容易受异教的淫乱风气影响,也和异教徒一起犯奸淫。因此,在以斯拉的年代,为免受异教徒配偶影响,在肉体及灵命上犯奸淫,把异教徒配偶休了,是容许的。
根据以赛亚书50:1,「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哪一个债主呢。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这一节经文有特别的意义,那是神责备叛逆犯罪的以色列民。神责备的方式,使用了丈夫责备妻子的口脗,好比神是以色列的丈夫。
以赛亚书50:1,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当然,她们不会有休书。虽然神用责备的口脗说:你怎么竟然斗胆去拜偶像,在灵命上犯奸淫,离弃神,不再敬拜真神。噢! 以色列,你怎么竟然斗胆闹离婚,离弃你的丈夫?是谁授权给你?当然,神并没有提出离婚。事实上长达700年之久,神一直对以色列呼喊说:停止敬拜偶像吧!停止吧!不要在灵命上犯奸淫。但是,长达700年之久,以色列一直在灵命上犯奸淫,和偶像结合,活像一个妻子和另外一个人结合。结果怎样呢?耶利米书3:8说:「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为这缘故给她休书休她。」
在这个把神和以色列比喻为夫妻关系的比喻中,我们看到以色列叛逆了神700年,才好像妻子被丈夫休了,被休的原因是犯奸淫。在旧约,只有犯奸淫的罪名,才可以构成离婚,也是结束一段婚姻的唯一方法。因为犯奸淫的人会被处死,犯奸淫的人死亡了,意味着他那一段婚姻结束,被背叛的另一方便得着自由,可以再结婚。但是由于神有恩典和怜悯,对一些硬着心肠、背叛配偶的人,容许他们离婚,不会把犯奸淫的人全部杀掉。
请大家看一看神如何宽容叛逆的以色列,长达700年之久!这显示出,神对叛逆他的人的忍耐,是何等的大呢!因此,如果我们有神的心肠,便不会说:「我的丈夫只要犯了一次错,我便要和他一刀两断!」反而应该花一些时间了解,如果配偶持续地硬着心肠,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才好提出离婚。
在离婚方面的教导,圣经告诉了我们很好的示范例子,神容忍了以色列很长的时间,最后才正式离婚,我们也当效法神。因此,每次我听到有人振振有词地说:无论任何情况也不可以离婚,我实在为他们感到难过。主耶稣曾经指出,的确有些迫不得已的例子,因为有些人心里刚硬,老是不悔改,一再犯奸淫。
耶利米书31:31,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神的心意是什么呢?他好比一位丈夫,与离弃他的前妻再一次结合。即是说,神决定和以色列再一次结合。耶利米书31:32在论到新的约时,说:「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在这里我们看到,神那时已经不再是以色列的丈夫了,如今神却愿意和以色列重新立约。好比被遗弃的丈夫愿意从新与犯奸淫的妻子再立新的约。可见,如果配偶犯奸淫,是可以和他离婚的。
也许有人会问:「明明规定犯奸淫的人必须处死,为什么到头来却容许他离婚就了事呢?」答案很简单,第一,因为神有恩典。使徒行传5章报导了亚拿尼亚和妻子不守承诺,没有把应承给教会的东西拿出来,结果死了。事实上自此以后历世历代,都有不少夫妻像他们一样,但结果都没有死去。可见,神用这一对夫妻的例子,给我们看见他是何等宽容我们这些罪人。
至于在婚姻关系中犯奸淫的人,很多都没有被处死,一方面是神宽容犯罪的人,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什么人有资格去执行死刑,因为若要严格执行,恐怕那些刽子手首先要处决的人,是他们自己。因为以色列举国上下的人,普遍都犯奸淫。各位还记得约翰福音8章那个几乎要被石头打死的妇人吗?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试探耶稣,表示摩西律法吩咐要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但是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主耶稣若是换了另外一个说法,他可以说:「你们全部都是犯奸淫的人,全都该死,你们怎么那么虚伪?」
因此,我们看到:主耶稣只是重申旧约的真理。现在请看马太福音19章,神只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就是犯奸淫,才会酌情容许离婚,除此以外,其他原因都是不容许的。因为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是神圣的。犯奸淫是一个死罪,然而,神是满有恩典的,他十分明白人的罪性,总会有一些人心里坚硬,犯奸淫屡次不悔改,所以才酌情容许这些人离婚,使他们免于被处决。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亲密牢固关系,只有犯奸淫才可以破坏这个关系,要中断这个关系,本来是借着处决犯奸淫的人,因着神的怜悯和恩典,他容许离婚,来中断这关系,并且解决了这个独特的社会败坏问题。
已婚人士犯了奸淫,不用处决。却获得酌情及宽容处理,可以用离婚代替了处决,可能有人会说,这些人获得怜悯,免去死罪,对被背叛的配偶岂不是不公平?请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活在旧约时代,你的丈夫一旦犯了奸淫便被处死,他便会失去悔改的机会,永远活在地狱中受苦。而你可以自由再结婚,因为他死了以后,婚姻关系自然终结。
神若容许离婚,你那犯奸淫的前夫,他余下的人生仍然有机会可以悔改,得蒙救赎。而你也可以获得自由,可以再结婚,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神容许了离婚,一方面对犯奸淫的人施恩怜悯,另一方面,并没有惩罚被背叛的配偶,使他终生独身,孤独困苦,因为他在离婚后享有自由,可以再结婚。
旧约向我们展示了神设立婚姻的理想,当我们了解之后,便不难发现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所说的,是完全一致的。主耶稣向法利赛人指出,摩西容许离婚,只是因为他们的心太硬了。在马太福音19:9,耶稣说: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在马太福音5:32,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所以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所说的是相同的事。
申命记24章说到一个妻子,不是为淫乱的缘故被休,就是被沾污了,即使第二任丈夫死了,前夫也不可以和她再结婚。主耶稣在马太福音5:32所说的,并不是新的道理。乃是重复申命记的原则。在马太福音5章,我们看到耶稣著名的登山宝训,当时的法利赛人肯定会异口同声表示自己不会犯奸淫。但是主耶稣揭发了他们犯奸淫的两个途径。
第一,正如马太福音5:28所说的:「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第二,他们不根据圣经教导,只有在犯奸淫的特殊情况下才可以离婚,反而教导人容许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离婚,自己又作出坏榜样,结果导致社会风气败坏,淫乱成风。人民不遵从圣经教导,反而很随便地离婚。
哥林多前书10:8说得很清楚::「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有人指这段经文所说的「行奸淫」,只是形容那些未结婚的哥林多人。其实根据原文的意思,是包括了一切婚姻关系内犯奸淫及淫乱罪行的人。
请听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0怎么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在这里,使徒保罗再一次强调「不可离开你的丈夫。」这一个真理。但是若果有人真的离开了丈夫,又怎么样呢? 哥林多前书7:11说:「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她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再结婚的,如果她坚持这样做,便会被视为一个淫妇。不过她仍然有另外一个选择,就是「仍同丈夫和好」。如果她作出了这样的一个抉择,「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和她结合。这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下次会探讨这个问题。
从马太福音中,我们看到主耶稣高举神设立婚姻制度的原来意思,使那些法利赛人哑口无言。事实上,主耶稣的说话,反映出他们都是犯奸淫的。他们原来的诡计是想抹黑耶稣,结果却暴露了自己不明白神的旨意。神有关婚姻的旨意是,不论任何环境,都是永远不可以离婚的。只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些人持续不断地犯奸淫,并且死不悔改,严重伤害了别人,才可以获得酌情宽容,准予离婚。
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在什么环境条件下可以再结婚。那我们查考了好些经文,现在让我就这个问题作出结论。圣经对于再结婚这个问题,是持肯定态度的。罗马书7:3说:「丈夫活着、他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可见在这个情况下,再婚是可以的。请注意:先决条件是配偶已经死亡。我们不要把一个特殊情况下容许的例子,说成是无条件的原则。
对于寡妇来说,再婚是容许的。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14说:「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这里明显说到:年轻寡妇可以再婚。
我们看哥林多前书7:8-9怎么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因此,如果你是一个寡妇或是一个丧妻的人,便有再结婚的权利。因此一般来说,神是不反对再婚的。
哥林多前书7:39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从以上经文可以看见,配偶死亡后再结婚,是受到鼓励的。
于是有人认为,既然配偶死了,神容许再婚。那些离了婚的人,应该也可以再婚了。这种说法实在是混淆视听了。我相信那些只因为配偶犯奸淫导致离婚的人才可以再婚。
哥林多前书7:27说:「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这「你没有妻子缠着呢?」是什么意思?你离婚了吗?若是「就不要求妻子」。哥林多前书7:28进一步指出:「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这些人是什么情况之下离了婚,圣经并没有说明。但显然他们不是因为犯了罪而离婚的,按照圣经的标准是被容许的。有趣的是,圣经把这些曾结婚的人的再婚,等同没有犯过罪的处女出嫁一样。因此,我们相信,在符合圣经的一些情况下,神是容许再婚和离婚的。
好了,今天我们谈到这里。下次我们将研究主耶稣与法利赛人的对话,尤其是发人深省的部分,和门徒的反应。
现在,让我们一起祷告。
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知道按着人的本性,很容易落入一个境况,就是读圣经并不是为了寻找你的旨意,反而是为自己犯罪寻找借口。我们实在不想这样,只想了解你的真理。你是满有恩典,怜悯,乐意宽恕人的神,虽然你恨恶离婚,但是你仍然怜悯那些因配偶犯奸淫而无法挽回的婚姻,为了释放受害人免于一生活在痛苦中,便按你丰盛的恩典怜悯他们,给他们出路。我们知道你对婚姻有严格的要求,基本上不允许离婚和再婚,以免有众多的人犯奸淫。感谢你借着圣经给我们清楚的教导。
我们作丈夫的,立志不做任何违背婚姻圣约的事,背叛年青时所娶的妻子。我们与配偶每天都遵守你所订立的婚姻盟约,并且与配偶互相守约。感谢你设立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使我们享受到婚姻的甜蜜,好叫我们一生欢呼喜乐。
亲爱的主,我们明白,当人尊主为大,遵守你的圣约,彼此切实相爱。你便会祝福,使他们福杯满溢。我们也明白,当人违背了婚约,你会管教他们。
亲爱的天父,我们要努力保持圣洁的婚姻关系,绝不容许落入极端的状况,虽然在那些情况下你会容许离婚和再婚,但是我们竭力保守自己,绝不容许这情况出现在我们的婚姻中。求你祝福每一位听众,保守他们的婚姻关系,拦阻任何可能会导致离婚的因素。那些正在面对离婚危机的人,求你帮助他们复和。那些已经离婚的人,求你照亮他们的前路。主耶稣,我最近出席一个婚礼,是一对已离婚的夫妇复和之后再次结婚。为着他们我感谢你。我再次为他们祈祷,求你祝福他们夫妻二人行在你的旨意中,顺服神和彼此顺服到老也不分离。奉主耶稣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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