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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阅读几段经文,从而打开我们的思路。在约翰福音15:26,主耶稣说:「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从中我们知道,圣灵是作见证的圣灵。圣灵到来,是要为基督的真理作见证。然后主耶稣接着就对门徒说:「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神差遣圣灵到世界上来,就是要在我们心里为基督作见证,然后我们就为基督作见证。而且,我们这些和基督在一起的,首先就是在见证基督是谁,基督怎样改变我们的生命,见证的事工也就交在我们手上。使徒行传1:8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所以,我们都被呼召,是为救世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作见证。

现在我们要关注一下,作见证的意思是什么,还有如何能有效地作见证?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一个问题开始?

问题:请问牧师,作见证是不是需要经过专门培训,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呢?

牧师回答:我的意见是,有一些专门培训总是好的,但是呢,任何认识耶稣基督的人都可以作见证。专门培训不是作见证的前提条件,认识主耶稣才是。让我用一个例子来解释一下。

许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个助理牧师,而我父亲正好是我们教会的牧师,有一天,教堂的秘书跑到教堂门口,着急喊道:「有人在停车场打起来啦,有人打架啦。」那一天我觉得有些无聊,所以我跑出去看打架。我出门看见有个人躺在地上,离我有大约50英尺远,又看见有一个人正在用脚踢他,不停踢地上那人的身体,实际上一共有两个人在一起踢地上那人。我立刻感到问题很严重。所以我跑出去,边跑变想:「十万火急,赶紧救人。」

我立刻喊道:「喂,你们几个,别打啦,赶紧住手。」没有效果,他们根本不听我的,继续打人。我想:「难道他们没听见我说话?」于是我大声叫喊:「不准打架!」还是没有反应。所以我冲到近前,我听见有人说:「打死他,打死他。」我开始感觉到,这恐怕不是打架,而是要杀人了,所以我大叫起来:「住手,住手!」不过,他们根本不理我。

最后他们停下来抬头看我的时候,地上那个人已经浑身鲜血淋漓,看不清脸上容貌和表情,而且已经昏迷不醒了。打人的两个人中,一个大个子回头面对我,他看起来约有6英尺高,250磅重,虎背熊腰,他是一个码头工人,喜欢打橄榄球,绝对是一个大块头。至于我,你懂的,就算不是很小,也是那种温良类型的,讲究君子动口不动手。也就是说,武力一般不是我的选择。

所以我当时显得有些迟疑,他看着我,说:「你想干什么?」我说:「你应该停手了,不然他会出问题的。」然后他拳头后缩,我本能地往后退。谁都会的,是不是?然后我后退,他向前,步步进逼。我很快感觉到,这样也行,我可以不断后退,因为这样就把他们引开,地上那个人也就更安全。所以就这样,我动他们也跟着动。最后到了教堂门口,我直接进门,我感觉他们应该不会跟我进教堂,我就可以喊人去叫警察。我进了门。

这时候我父亲出来了,他原来在里面看书。他问:「怎么回事?」那个人当即给我父亲一拳,那让我非常愤怒。所以我大声喊:「快喊警察!」那两人有些惊慌了,另外一个人抓起地上那个已经昏迷过去的人,把他的头对着墙壁撞击,把他扔在草丛里,然后他们两个跑向自己的汽车想要逃跑。我追上去要抄下车牌,我拿着铅笔抄下车牌号码。警察来了以后,我把车牌号码给他们,幷且告诉他们我看见的。地上那个人还活着,不过他说:「我不会起诉,我不想看见他们,我也不会作证,我什么也不会。」他应该是害怕极了。

警察行动起来,抓住了那两个打人的家伙。警察找到那两人的公寓房间,在里面发现了带血的鞋子,还有各种别的物件。后来警察喊我去法院作证。后来的事情我印象深刻,永远不会忘记。我走进去的时候,举起手,然后警察问我:「你是否发誓,以下所说的都是事实?你必须只说事实,不能添加任何东西。」我说是的,我会的。然后律师过来对我说:「麦克阿瑟牧师,现在你告诉我们你所看见的,所听见的,还有你的感觉。」那是他当时问我的话。随后我立刻就是一个见证人了。把我看见的,我听见的,还有我感受到的说出来,我就是一个证人,所说的就是见证。对不对?从那以后,我经常想到约翰一书的第一句话,使徒约翰说道:「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所以,什么是见证?就是某人所看见的,听见的,感觉到的,来自耶稣基督的能力。所以关于这个问题,谁可以作见证?答案就是,任何认识基督的人。也就是我们在约翰福音第15章末尾所读到的那句话:「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

所以,只要你认识耶稣基督,只要你在你的生命中看见过他、听见过他、感觉到他,你就可以见证耶稣基督。我的意思是说,你可能记不住圣经里面全部教导,你可能也不是神学大师,你也没有读过许多福音书籍,没学过各种讲道技巧,也不曾和天使面对面,等等,但只要你曾经和基督同行,和基督一同走过你人生的某一段路,你就有话要说,你就是对耶稣基督的大能的第一手见证,活的见证。我向大家分享一些道理,它们比任何公式任何模范都要重要几百倍。我见过一位牧师或者讲道人,有一次他站在教堂讲台上说:「我只想告诉大家,我一直是这个教堂的牧师,有十年了,今天我才认识到,耶稣基督是我的救主。」只是从那个时刻起,他才第一次,在他生命中第一次,成为耶稣基督能力的见证。在那之前呢,他学习了许多神学、圣经学、各种传教方法,等等,但是他不真正认识基督,他也没有真正体验到基督的能力,神的圣灵能改变他个人的能力。

所以,要问谁能作见证?答案是所有基督徒,所有认识了主耶稣的人。而且,我认为,作见证是我们的使命。你看主耶稣怎么对门徒说的:「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使万民作主的门徒,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使命,把我们所认识,所听见,所看见,所感觉到的基督,分享给别人。而且,如果你不去承担这个使命,一直迟疑推延,结果也是很不好的,也就是说,你如果不去向世界分享你的感受,你的认识,你就是在封锁和阻挡主的福音。所以,我们每个基督徒都是见证。

现在,我想要分享一些别的事情。即使你闭口不言,什么也不说,只要别人知道你是基督徒,你就已经是在作见证了。你可能觉得你自己很多方面还不够好,但是,在别人眼里看来,基督的意义,基督的价值,就体现在你的生活中,通过你的生活展现。如果你什么也不说,那就意味着基督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基督其实没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作为一个基督徒,却一直隐藏起来,教会就不是这世上的光,而只是一个秘密社会,只有一小部分人在里面混。所以,我们都是见证,基督并没有说你要隐藏起来,和世界混在一起;基督说,你作我的见证,作有力的见证。只有基督徒才能真正作有力的见证。

除了前面说的,我还要再强调一点。福音是大有能力的,哪怕只是从讲道者的口中说出来,我指的是讲道的人还不是基督徒,只要他说福音,福音本身就有会超越他个人的经验的能力。比如说,你看神曾经使巴兰的驴子开口说话,为自己工作,是不是?所以,福音是有内在能力的,能超越福音的载体,也就是讲福音的人。不过,要作真实和有效的见证,你必须认识耶稣基督。这是一切的起点,真正的起点。

我们再说别的问题。问题:牧师,我听到过好几个不同的对见证的定义,然而,圣经给出的是什么定义呢?

回答:见证可以这样定义:一个人向别人说自己的证词,把自己的经验和别人分享交流。也就是,好比在法庭上作证,法庭不要你说什么第二手的证词,对不对?法庭要的是你的目击见证,你的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事实作为证据,明白无误地讲出来。你必须亲身在场,法庭不需要你重复别人的故事,或者来历不明的传说。

我来演示一个观察角度,或许能帮助你理解。比如说,世界好比一个陪审团,现在基督在接受世界的审判。这意思是,世界想要给耶稣基督下个结论,而圣灵是基督的辩护律师,在这个世界法庭上,圣灵是基督的代理律师,他要说服世界,告诉世界基督是谁,基督的所作所为都是好的。为此,圣灵在法庭上召唤证人为基督作证,谁是证人?我们就是证人。所以,我们要在法庭上为耶稣基督作证,在世界面前为耶稣基督辩护。这就是作见证的概念,这概念是严肃的,不能随便忽视。只要我们活在世上,我们就是在这个法庭上,我们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法庭上为基督作证,告诉陪审团,基督是怎样的。作见证,和作法庭证人一样,是很严肃的一件事,不可轻视。比如说,如果你被法院召去,不管是最高法院,还是联邦法院或者州法院,然后有人问你:「你愿意为耶稣基督作证么?」你怎么说,你肯定说当然愿意。我有时候想,如果当时,当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受审的时候,只有我在那里作证人,我要怎么说;在大祭司亚那面前呢,也一样。我肯定不会允许那些控告者诬告和陷害基督,不能让他们朝基督泼脏水,他们都在说谎。

请大家注意,世界是陪审团,要做出决议,整个历史是一个法庭,而神的圣灵是基督的辩护律师,我们则是被圣灵召来,为基督作证的证人。我们的话,将被拿来作为对耶稣基督下结论的依据。我们要理解作见证这个概念,就要从理解圣灵对我们的召唤开始,圣灵以不同的方式招呼我们去为基督作证。

现在我们问另外一个问题:是什么能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去法庭作见证?首先我们必须坦诚一点,去作证人是一个自我牺牲,是有代价的。如果你站出来,把耶稣基督的旗帜扛起来,你要有一些心理准备,至少也要面对冷嘲热讽;因为你面对一个拒绝神、也拒绝基督的世界,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比如说,我曾经去过一个大学校园,一个有大约两万五千或者两万六千学生的学校。有人请我去校园论坛讲基督教和文化,有几千名学生来听,听我说基督教和文化。我要说什么呢?我能怎么说呢?我觉得我需要在十分钟内阐释基督教和文化这个题目。我当时的决定是,既然那里大多数学生对耶稣基督一无所知,我要讲基督的神性和如何通过基督认识神。所以我花了大约十分钟讲基督教和文化,用四十分钟讲耶稣基督的神性,再宣布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才能得救。当时听众都很安静,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我感觉到圣灵就在那里,因为一切都是福音在通过我说话。确实有这样一些时刻,你在讲道的时候,你感到阻力很大,你讲得非常勉强,你甚至感到自己的抗拒,但是你勉强自己讲下去。有时候你则是感到进入另外一个境界,简直跟飞一样,一切都顺理成章。而当时我的感觉则仿佛是在展翅飞翔,就是那种自由飞翔的境界,要说的话都喷涌而出,能感到神的能力在我身上。

当时,一切都完美结束,后来的事情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一个人直接走到我面前,说:「我需要认识耶稣基督。」我真的很荣幸,能带领他认识基督,走向基督。后来几天以后,我又一次非常荣幸,能见到另外一个要认识基督的年轻人,他来办公室找我,后来又去了神学院学习。你看,神确实感动了一些心灵。但是,后来怎样了,后来学校禁止任何基督徒来学校,还关掉了那个论坛,把校园里面的基督教书桌也移走了。后来我在校园附近讲道的时候,另外一个学校的一群反基督教的学生过来抗议,在我说话的时候摇动铃铛并大声辱骂,他们还找到我们的电话号码,在半夜三更打电话进来,用脏话辱骂我们,又威胁我的家庭,威胁我的妻子。我当时的第一个直觉反应就是,我该停止传道了,会有大问题大麻烦的;我的第二个直觉反应则是,我是不是引起了一场风浪,就是说,我在黑暗王国里制造了一个扰动。我开始理解使徒彼得说的意思:「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然后我当时就感觉自己如同使徒一样;也就是说,我感觉自己亲身体会到了那些使徒们的心境。所以我确信,只要你承担责任,站出来,面对世界为耶稣基督作证,你会体会到世界对你的敌意;而且,只要你说的是真正的福音,世界会给你适当的回应。

还有一点,我要请大家注意。如果你只是谈论爱,得福,还有各种好事,只强调神的爱心和善意,只说神爱世人,而根本不提任何关于罪的事情,根本不说世上的罪,不说世人的生活很多是违背了神的意思的,你可能还不会遇见太大的抗拒和挑战。但是那不是真正的完全的福音,是不是?你必须直面对罪的事实,高举耶稣基督的真理和公义。而如果你传真正完全的福音,你就要有做出牺牲的心理准备。所以你得做出决定,是迎合世人,关于某些方面闭口不言,如同北极的冰河一样,封住自己的嘴巴;或者如同贝壳一样闭得紧紧,对自己说:「我自己的生活,我的名誉,对我来说都比为基督作证更重要。」这是你的决定,你对你自己负责,或者你在这样对你自己说:「我幷不在乎我得到什么待遇,为了说出真理,我可以牺牲自己。」也就是说,如同使徒保罗说的那样,如果我死了,能把福音的火种交给你,保罗说:「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我若被浇奠在其上,也是喜乐,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他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为了你的信心而牺牲,我也是喜乐的。也就是,如果我的死能换来你的得救,我将满怀喜乐。那就是我们所说的为信心的牺牲。

我常常想起传教士约翰·巴顿的事迹,他去新赫布里底群岛传教,岛上土著是食人部落。这份工作很不轻松。要是我大概会这样祷告:「主啊,不要让我去那里,他们会吃了我的,这样你的好仆人就少了一个,我从神学院毕业的,是不是,你看,能不能送一个退学的去,就算他被吃掉,也不算什么。为什么把我这么好的学生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啊?」但是巴顿去了,还带上妻子一起去的。别人把他放在海滩不远处,他们自己趟水上岸,然后在岸边建了一栋小木屋。然后怎么办?怎么去和食人族打交道?还有语言不通的问题。你说,要是你会怎么办?你不可能在沙地上立个牌子,写上:「周六有活动和演说,带上你的孩子来吧。」那你该怎么办呢?

每天晚上,他们都在小木屋里面祷告,几个月以后,他的妻子生了一个小孩,出生后没多久就死了,几天以后他的妻子也死了。巴顿埋葬了他们,然后就睡在上面,免得当地土人把尸体挖出来吃掉。现在他只有一个人了,是不是都要结束了?已经山穷水尽了么?坚持还是放弃?

事实是,他坚持下来了。更奇迹般地坚持了35年。在35年后他说:「据我所知,岛上所有土著都宣誓信耶稣基督为主,一个例外也没有。」他又说:「我来到岛上的时候,听见的是食人族的喊杀声;我走的时候,我听见的是教堂的钟声。」难以置信,是不是?但是,如果你甘愿自我牺牲,就能创造那样的奇迹。不是所有人都会成为约翰·巴顿,但是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响应神的呼召,做神要他去做的事情。所以,请在世上为基督作见证,任何人都可以,而且要有心理准备,有付出相应代价的准备。如果你是基督徒,愿意响应基督的事业,你就会愿意付出代价。而且见证不是只有一次,而是从现在起直到永远。生命不息,战斗不止,问题是你愿不愿意为基督辩护。

另外一个问题:牧师,关于见证,阅读学习神的话语,就可以了,神有应许也会拣选,何必一定要我们去作见证呢。

牧师回答:很好,也就是说,那样有太多的艰难和苦难了,何不轻松点,至于拯救世界,拯救灵魂的事情,何不让神自己处理?神的大能无所不在,无事不成?好吧,这是又回到前面我们讨论过的一个问题了。简单的说,这不是你的问题。你不可以去说:「神啊,我知道你有你自己的计划;但是我经过仔细思考,我制定了一个更好的方案,我向你推荐我的方案。」因为,你想要的事情想要的方案,其实也是所有人都想要的,都是要把自己的意思放在最高的位置上,认为我理解不了的,就一定是不合理的。但是,圣经说这就是为什么你要作见证。我对你就是这么说的,那就足够了。比如说,有时候你对你的小孩说:「现在我要求你去做什么什么。」然后小孩会反问你:「为什么?爸爸,为什么?」你发现你解释不了,因为小孩子理解不了你的逻辑,所以你只是干脆地说:「因为这是我说的。」没有继续解释的必要了。我们也是如此。和神的无限相比,我们其实也是小孩子一样。所以神对我们说做这做那。我们一样会问:「我分析了前因后果,为什么这样?理解不了。」神说:「理解不了就理解不了,这不是你的问题,我要你照我说的去做。」所以呢,我们接到了命令。在马太福音第28章,我们的主说过:「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对我来说,这个命令就够了。有人曾经对传教士斯派金提过这样一个问题,问:「斯派金先生,据我所知,你是相信神的拣选的,你相信所有得救的人都是被神预先拣选出来的,那么,为什么你还要到处传教呢?你只对那些已经拣选的讲道不就可以了?」他怎么回答的,他说:「很好,只要你能到处掀开别人的衣服后面,让我看看有没有『得救』两个字刻在他们后背上。」他的意思是,他不可能事先知道谁是神的拣选。所以他的责任只能是到处传教,神会做自己的事,我们也得做我们的事。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向所有人传福音,这是我们的事。

事实是,主给我们的命令就是要去向万民传福音,向所有人传福音。所以,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也是迷失的人,我们的责任就是去到所有地方去,向所有的人传福音。要顺服神的命令,而不是要用我们的理性思维去取代神的呼召。

这个问题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神给我们的命令是去传福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并不取决于你的神学知识的多少。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传福音的责任,不管你有没有专门学过神学。有些人就喜欢这样说:「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我没法作见证。要等到我学习和接受培训以后,才有能力回答问题,进行辩论。」等等。但是,我的看法是,我们都是证人,我们都要做见证,这是给我们的命令,这不是神学知识多少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所见所闻所感。我们的见证就以此为基础也从这里开始。我可能对于神学知道很少,那又怎样,我只要知道耶稣救了我,就够了。你看,我们教堂一直都有洗礼事工,你们一直在这里看着,你看见那些见证了么,它们是如此有力,有无可辩驳的气势,面对他们,没有人再会去研究什么「堕落后预定」还是「堕落前预定」,还有什么神的本位存在等等奇怪问题。没有人会在洗礼上用学术语言发表什么神学论文,他们说的都很具体,都很生动,都是如何摆脱毒品控制,摆脱酗酒,摆脱黑暗中挣扎,等等。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晚上过来的一个人,他的话非常质朴直接,他不会委婉表达,也不会修辞,我觉得有些传统型的人听了他的话大概会皱眉头的。他说:「我以前是波士顿所有地狱使者的头目。上一次我们是怎么来教堂的,那次我们骑着摩托车,直接冲进走廊,冲进过道,扔出绳子捆住正在讲道的牧师,拽着他把他拉出来,拉着他冲出来,冲下台阶,冲到街上,拖着他经过几个街区。」后来他进了监狱,被控谋杀;因为不是一级谋杀,所以后来他出来了。不过当时他对我说:「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我在监狱里面的最后几个星期,我开始认识了耶稣基督,所以我来教堂,是想要敬拜主耶稣基督。」那就是一个见证,一个有力的见证。你们看,我们不需要复杂的神学知识作为装备才能作见证,刚才那个见证就非常有力,人们听到了肯定会惊讶地说:「哇,那是耶稣基督的能力,能让他那样的人都改变过来?」或者有人可以来教堂说:「以前很多年很多年,我都是一个顽固的同性恋,基督改变了我,帮助我得到新生。」又或者是说:「许多年来,我都是一个平凡到了极点的人,感觉生活毫无疑义,现在不同了,基督给我平安,给我喜乐。」你看,那些都是见证,你不需要迟疑和徘徊。你要理解的是,我们见证,因为神要我们见证,我们也为此使命而来。只要基督改变了我们,我们就是最好的见证,我们就有最好的见证;只要我们有被基督改变的生命,我们就应该开始作见证,我们的见证加起来,就有排山倒海的力量。以后我们还可以做得越来越好;面对问题,我们也能回答得更好。但是见证,就从现在开始。记住,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一点。

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很明显,我们都应该去作见证,但是怎样的见证才是一个有效的见证呢?

牧师回答:很好,你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有些人想要作见证,却又迟疑了,我们对自己说:「怎么把见证做得更好呢?让我想想,让我考虑考虑,研究研究,再继续考虑研究,结果呢,见证还是没有开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就是迈不出那一步来。」

关于见证,什么是最基本的理解?我给大家看一个大图景,第一,也是最基本的,教会作为整体的见证是最基本的。比如说,你参加一个教会,教会的声誉,在周围社区的声誉是教会存在的基本,要吸引人去教会听你的讲道,教会的声誉太重要了。举例说明,你去一个教堂,看见有人在里面打架,而且就是教会的人在打架,彼此分裂,矛盾很深,牧师和秘书跑了,总之,都是乱七八糟的,各种乌七八糟的事情还上了报纸,大家都知道,确实是名声在外,然后别人知道你是属于那个教会的,你的邻居你的同事你的同学等等,你对他们说:「我想告诉你主是何等奇妙,我们有主的同在,我们信靠耶稣基督,是何等美妙。」然后,别人会问:「你去的是那个教堂么,我知道的,听说那里的牧师刚刚卷款而逃了,呵呵。」所以你看,教会作为一个集体,是有自己的见证的,而且还是教会中每个人的见证的基础,教会整体的有效见证还是教会每个人的见证能够有意义、有效力、能让人信服的必要前提。

以前我认识的一个律师在星期天过来对我说:「我经历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我问他:「什么事情?」他说:「上周我在法庭工作的时候和另外一个律师合作,所以我邀请他一起去教堂。他就问我:『你去哪个教堂的?』我对他说了:『我去的是恩典教会,我们牧师是麦克阿瑟牧师。』他就问:『哇,你去那个教堂的?』我说:『是啊。你也去看看吧。』他立刻就说:『别开玩笑,不行不行,我绝对不会去那个教堂的。我们这个城市最滑头的那个律师就在那个教堂。』」

所以,那个律师朋友就对我说了:「那真让我伤心。」所以那个早晨的敬拜,我就在教堂里对大家讲了这个故事。最后我说:「我不知道那个人说的最滑头的律师是你们中间哪一个。但是呢,我希望你们能够以此为鉴,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圣洁。因为,不管你们谁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其它人都很难作为主见证。」各位,你们理解其中的意思么?你是基督徒,你就要在世界上,为基督教作辩护,你的一言一行,已经是在为基督教向世界作见证了。所以我们要谨慎,一言一行都要谨慎,你们要做世上的盐,世上的光,你们就必须言行一致。

各位弟兄姊妹,你们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你们见证的有效性,有一部分是取决于教会其他人的,就是这样。你要作见证,在此之前,你们周围的弟兄姊妹已经给你们设立了一个诚信的基础,你们的见证效果,很大程度取决于这个诚信的基础。你们是不是曾经向某人见证耶稣基督,分享基督的福音,然而你们发现那人已经遇见过许多非常好,非常善良的基督徒,等于是你要推一个推车,发现别人已经先给轮轴上好了油,结果你可以毫不费力就能推动。所以,教会的集体见证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是在约翰福音第13章,主耶稣说的:「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还有使徒彼得的忠告:「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

还有保罗书信中的提摩太书,保罗在里面说了教会的组织应该如何如何;还有提多书,也说了一样的内容。保罗说的意思是:「你们选择教会的长老或者领袖,应该选择那些无可指责的人。否则的话,如果别人很容易就能搞臭你们的长老和领袖,你们整个教会也就跟着臭不可闻了,你们的见证也就可想而知,肯定失败。」所以,我们实际上是彼此依靠的。你的言行会影响我的见证,我的言行也一样影响你的见证。假如你想对某人分享你对基督的认识,然后那人说:「呵呵,我认识很多基督徒,他们如何如何,谁和谁曾经偷鶏摸狗,谁和谁又在鶏争狗斗。你说我还有兴趣么。」所以,教会集体的见证真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我们再关注一下另外一件事情。从教会集体见证,然后到我们每个人的个人见证。类似的,个人见证也有这个基本要求,你的生活必须是无可指责的。你要作见证的主要地方,正是你平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你的见证是成功还是失败,就看你周围的如何看你。我们有人说:「想要引导我的家庭归向基督,实在是太难了。」确实如此,为什么呢,除非你身边的家人能每天都在你身上看见耶稣基督带来的美德和优点,否则他们凭什么要信基督?我们刚才说的是从人的角度看问题。我们都知道,神一直在做事,一直在做工;但是,从我们人的角度看,无懈可击的生活是见证的基础。彼得前书2:15说的:「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看,总有人想要毁谤基督教,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要搞臭基督教,要打倒基督教,你只有在生活上无可指责,才能让那些人闭嘴。我们都想要一个清白无暇,无懈可击的基督教,是不是?所以我们乐于向世界展示基督徒生活的纯洁优美,无可指摘。未必一定能完美,但是要诚实、正直、可靠,我们可以说:「我确实能力有限,但是我向主求助,主帮助、扶持我。」那就是我们作见证的坚实基础,非常重要。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我们前面说的,有了教会集体的见证,又有你无可指责的个人生活,一起作为见证的基础,然后你还需要明确无误地,有条理地把你的见证说出来。也就是说,让别人明确知道,耶稣基督如何改变你的生命。因为,绝大多数来寻求福音,寻求基督的人,都是有某种需要,需要帮助的。他们要么经历了失败,要么感到孤独无助,要么忧郁苦闷,或者感到生命的不足和缺陷,这些都是人性。人想要幸福,但是找不到;人想要爱,但是找不到。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写了一本小说,叫做「恶心」。里面的主角叫做罗纲丹,就是那样的一个典型。萨特要用小说表达他对人本质的认识,可惜他从一个非常糟糕的角度去认识,书里面主角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从快乐和刺激中发现生活,…,各种各样的刺激。我最后发现我的存在是毫无意义的,我也只能用人生快乐来抵御人生的无意义,所以我得出结论,只有快乐才是人生的需要。」然后他又说:「爱全人类是容易的,但是我无法忍受任何单个的人,在哲学上他们可以非常下贱,在实际的关系上,我又无从摆脱他们。所以我觉得,只有和异性的亲密关系可以拯救我。」但是呢,他又得出结论:「每一个和我亲密接触过的,只留下欲望和毁灭。」书的最后他说:「我活这个生命,就是要去掉一个多余的生命。」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萨特一样,从哲学意义上看待生活。但是本质上所有人都在追寻意义。人们追求许多许多的东西,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生命的意义。人们寻求自由,能够脱离负罪感的自由,确实如此,负罪感是很难摆脱的。精神病院和心理医生那里多的是病人,你觉得奇怪么,我觉得负罪感是一个重要原因。负罪感产生焦虑,人们无法摆脱那种焦虑的感觉。生命的所有一切加起来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有一个美国女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有一句名言:「生命总要继续,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著名美国剧作家亚瑟·米勒说过:「生命已经退化成了汽车驾驶盘上的里程数。」他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生命就是一个里程数字一样,没有意义,没有目标。还有一些人成为自己欲望的牺牲品,超越不了。这都是生命和存在的无意义。所以你去作见证的时候,你对别人说:「生命有平安,生命有目标,都在耶稣基督里。」见证的开始就是这样,但是你不能就这样结束。因为那样还远远不够。我觉得,马可福音10:17说的那个有钱人去找耶稣,就是因为他感到空虚,需要寻找生活的意义。他跑得飞快,以至于要受伤了,冲过来以后站立不住,不由得跪倒在地上,就这样抬头,一边喘气一边问耶稣:「我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那肯定是有一种内在的需要,是不是?然后耶稣可没有说:「好,你在这里签名就可以了。」主对他说:「要守神的诫命。」要遵守所有的诫命。哪些诫命呢,马太和马可福音里面都有列举。主耶稣把他引到福音的更高的一个层次上去。在内在需要之上,再认识神的要求和承认自己是活在罪中,违背了神的旨意。而且这个经常是最难对别人说出口的。你可以找到一个人,他在寻求生活的意义,他对你要说的也都很有兴趣:「好啊,生活的意义,价值,目标,潜力的实现和完成。」但是随后你说:「还有,你知道你真正的问题是什么呢?你无法认识生活的意义、价值、目标,等等,归根到底是因为你走在悖逆神的路上,意义和价值都是来自神,都是神给的,但是你恰好走在相反的路上,你必须先放弃自己的悖逆。因为你一直都是个罪人,你违背了神的律法,悖逆了神的旨意。」然后你需要把神的那些律法一条条列举出来,让他们认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和悖逆。

所以接下来主耶稣对那个年轻财主说了各种神的律法,然后那个财主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那我还缺什么呢?」你看,要想让那个人信主,基本是不可能的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你看,他不会承认自己有罪,不承认自己背离了神的教导。所以他所要求的其实只是一种安慰剂,把宗教作为一种安慰,或者是一种万能灵丹,总之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慰,他根本不想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会去寻求问题的根源。所以你必须带领别人认识自己的罪,认识自己的根本性的不足,然后才能继续下去。不过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接下来你就可以带领别人更进一步了。下一步就是带领他们承认一点,他们必须让神来带领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生活交托在神的手中。还是那个例子,那个年轻的财主,接下来主耶稣怎么对他说的?「耶稣看着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再来跟从我。』」然后呢,圣经说,那个人灰溜溜跑了。他还是要自己做自己生命的主,不想让神来作主。他当然想要永生,想要平安,想要免于焦虑和困惑的自由,所有好东西他都想要。但是他首先就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罪人,因为他想要保持自己原来的所谓的自尊或者自负;第二他也不愿意让神和耶稣来做他的主。反过来,我们要带领人信主,我们就要带领人做到这两点,承认自己的罪和让神作主。

所以,你的见证和经文应该相互对照,你要用神的话和神的道理去挑战别人。神的道理首先是你要认识罪,然后你要让耶稣基督作的生命的主。

接下来我们还要补充一点,也是你必须做到的,然后才能作有效有力的见证。你需要承认你依靠的是神的圣灵,完全依靠圣灵去作见证。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你不是在利用别人,也不会去利用别人。要知道当一个人在情感脆弱的时候,在有迫切需要和面临绝望的时候,是非常容易被别人利用的,甚至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所以,你首先必须保证自己不是那个利用别人,玩弄别人的人;要保证这一点,你必须完完全全依靠神的圣灵。记住,你自己的智慧聪明,或者我的智慧聪明,或者任何人的智慧聪明,都救不了别人。你不要耍小聪明,你不能骗人去当基督徒,不要靠欺骗把人带到教会来,那绝对不行。让人信主,其实总是一件神迹,是不是?任何人的信主,都是一个超自然的奇迹。所以,我们的见证是完全依靠神的圣灵。

你知道么,我非常喜欢使徒行传第16章的一个故事,关于吕底亚的事。我称她为被释放的女士吕底亚。保罗来到马其顿传福音,后面的事情我很喜欢,圣经说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各位,那是多好的一幕!主亲自开导她的心。你们知道么,几年前有人问我:「如果你传福音,别人没有反应,你是不是很失望?为什么他们不肯接受耶稣基督呢?」我说:「某种意义上我确实伤心,但是神给我的任务不是去拯救人,神给我的任务是去传福音,至于拯救世人,则是神的工作。所以谁得救谁如何得救,我也不必太过费心。我只需要真实无误地传播福音,我也只能做这些。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没有能力去控制别人,让他们信什么或者做什么。毕竟我从来不认为我自己有能力拯救谁。」

我曾经坐在一个教堂里,当时我正准备回威斯康辛州去传道,教堂的牧师是个很亲切慈祥的人。牧师当时靠近我说:「你看前排那个人,他是我带领信主的。」我问:「真的?」然后他说:「确实,不过可惜只是我的信徒,不是主耶稣的。」我说:「只是你的,不是主耶稣的?」事实还真是如此,那位牧师说的一点没错。那位牧师对我解释说:「那个人啊,我想办法把他带到教会来,带他学习圣经听讲福音,但是主从来没有改变他的心。」有时候我们确实遇见这样的人和事,以后也会有。明白这一点也是好事,因为你会真正明白,要带领别人信主,你必须依靠神的圣灵,而不是靠你自己。

罪、公义、还有审判,都是由谁决定呢?约翰福音16:7-11说的很清楚,是圣灵,都由圣灵决定。主耶稣说:「等真理的圣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所以,我们回到逻辑的起点,你的生命是靠着神的话来实现和展开的,你又是依靠圣灵才能亲近和理解神的话,同时也是靠着圣灵才能证明义和不义。所以,神的圣灵是一切的基础。在约翰福音3:6,主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们都是从圣灵而重生。哥林多前书的第二章对这一问题有全面注释。我们一起读哥林多前书2:9,这句话应该是很有名的:「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你们说这说的是什么?人靠着自己的理性,确实是无法理解神给他的预备和安排,所以那些未能得救的人是无法理解什么是得救,也无法理解得救的益处和福份。正如这段话说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总结起来,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全部失效,不能从外在认识,也不能从内在认识。那怎么认识呢?后面第10节说了:「只有神借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

所以你要向别人作见证,你应该做的是看神的圣灵如何做工。而且,这还是一种奇妙的信心,是不是?神的圣灵与我们同在,圣灵运行在我们中间,用我们的手去完成神的工作,这种感觉也是非常奇妙的。我们的责任也由此而来,我们说的责任是圣灵的责任,圣灵的责任就是我们的责任。现在我们可以说具体的方法了,到底应该怎么去做呢?详细的步骤有哪些呢?我想把我的经验整理一下,一条条分享给大家。

首先,我想建议你从你的个人见证开始。基督是如何进入你的生活的?你是怎样走向基督的?这样可以避免别人把信基督看成是什么奇怪的超现实的事情,因为这是你的亲身说法,能拉近和别人的距离。你们可能有人有这样的经历,有人一直在做亲身见证,比如说:「那一天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如何如何,是基督救了我。」或者说:「我当时正在客厅里坐着想心事,神的灵临到我。我正在床上,或者正在和朋友聊天,或者正在饭店吃饭,或者正在教堂里,等等。」各种各样的经历都有,是不是?我觉得,你们所有人,有不同的经历,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背景,等等,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不是一定要什么神秘的超验的感应,分享你的个人经历吧,那就是你的见证。

我本人来自一个基督教家族,比如说,我们家族有许多传道人,一代又一代都是,已经有五代传道人了,我是第五代。如果谁生在我们家里,又不是传道人的话,你都不好意思见人,你懂的,大家的期待就是这样。所以,我是在教会里面长大。但是,请你注意了,一个人完全可能在教会里长大,却又完全不认识主。也就是说,你可以生在在那个环境中,每天例行公事,但是和基督却从来也没有建立任何真正的个人关系。当年,我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有一次我父亲在举行一个福音活动,我和我全家庭都在。当时我们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小镇。我父亲每晚都在教堂讲道。我们小孩的日子都很开心的。教会里面有一个小孩,他有一批追随者,一天他说:「都过来,我们一起去干一些有趣的事情。」当时我是八岁或者九岁的样子,我跟着大家一起去了,在学校里面到处搞破坏,比如我们把粉笔盒、墨水、课桌、等等,都弄得乱七八糟,我也是那些熊孩子中的一个。你们知道,有种东西叫做群体压力,你总是要和别人保持一致,何况我那时最多才9岁。那天晚上我们和牧师在一起,我们在牧师家里,有人过来敲门说:「有些坏小孩今天在学校里面搞破坏,我们来调查,看是谁干的?我们猜测您的孩子是不是也在其中?」要知道那是个小镇,人不多,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问我父亲知不知道我那天干了些什么?我父亲下意识地说:「我的儿子,哦,不可能的。」然后他发表长篇大论,说他的儿子,就是我,是多么好的一个孩子。我当时就在后面听着,感觉到我的耳朵越来越红,越来越烫。但是我没说出实话来,没告诉我父亲那天下午我做的事情。直到18岁的时候,我才对他坦白了。你看,我一直都没有足够勇气去对我父亲坦白,没有勇气。所以我一直等下去,直到我比他个头还要高大了,才敢说实话。

但是,那天晚上我去参加教堂的聚会和敬拜,那时我坐在后排,满心都是负罪感,我觉得我做得不对,在心里反复思量。最后大家都要离开的时候,我问我父亲:「爸爸,我能和你单独说几句话么?」他说:「当然,说吧。」然后有人关上门,我和父亲一起坐在教堂外面台阶上,天早就黑了。我对我父亲说:「我觉得我需要耶稣基督。」为什么呢?因为我当时的负罪感,所以当时在台阶上,我们一起祷告,当时我大概8岁或者9岁。那一天是我真正开始认识基督的时候。

后来我又经历了一次车祸,车祸发生在高速公路上,我从车里飞出来,沿着路边滚动,直到躺在地上。那次我真正学会了把一切都交托在主地手中,完全的顺服。我觉得那还真是一个很好的个人见证,尤其是作为见证的开头,最好不过了,因为那确实是把基督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因此,如果你对别人作见证的时候,尽量从你自己的生活经历开始,我一直认为这是最好的入门办法。如果你年纪不是太小,有比较丰富的经历,你可能有更多更好的故事去说,比如你曾经的缺乏和后来的基督对你的改变。

有一次,一个5岁的小孩在祷告室祷告,真是让我印象深刻。他祷告说:「神啊,请你拯救我不要犯罪,不要让我成为一个悲惨的罪人。」你想想,才5岁呢!能有多悲惨?但是,任何人,都得从这个问题开始,因为那是真实的生活,真实的人生。然后当你开始解释你的改变,你的归信以后,要把重点转移到经文上去,让经文通过你说话。要知道,神的话语是生命的源头,有力量也有生命,有更新万物的能力,能让你生命焕然一新。所以你必须亲身体验神的话语,用它改变自己。要能复述经文,还要记住经文的大概章节,你首先要告诉别人,大家都是有罪的,经文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然后是约翰福音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等等。你看,就这样引用神的话来展开自己的见证,学会使用经文,让经文在自己的见证中。你还可以结合约翰福音第3章尼哥德慕的故事,或者也可以用马太福音第19章,那个财主和主耶稣的对话,为什么财主又走了呢?为什么财主没有能成为基督的门徒呢?用这个故事展开你的话题。

别忘了还有律法,要强调神的律法,世人都亏欠了神的公义,违背了神的律法,让人们都认识到自己是有罪的罪人,所以都需要赎罪,需要拯救,需要救赎;否则,在无限圣洁的神面前,谁能站立得住呢。好和坏是对立统一的,福音是好消息,但是你不能只说好消息,不说坏消息。我们必须要先认识律法,才能理解恩典。如果有谁不知道什么是审判,他也不会有救恩的概念。所以,你必须谈论神的律法。罗马书是怎么开始的?你看罗马书的第一章,一开始先宣告福音是神的大能,再接着就是人类的罪恶,后面第2和第3章接着也是神的公义和审判,犹太人的律法,没有义人,等等,简直是对全人类的控诉。在控诉的末尾,罗马书第3章更是总结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还有呢:「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成功为自我辩护,在神的审判面前,你无法脱罪;然后有耶稣基督的福音,神要来到人间,和罪人同在。所以呢,神的律法和恩典,你都得展开来说明白。

接下来,你要引导别人悔改。主耶稣第一次来的时候,他的信息就是悔改,他说,你们要悔改,因为天国近了。因此,我们也要说悔改的道理,要顺服于耶稣基督。这时候你要告诉别人,我接受了耶稣基督为我的救主,我依靠他来展开我的人生;你可以引用罗马书10:9-10,「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你告诉别人你的信仰,你所信所依靠的是耶稣基督,除基督以外,别无救主。

当然,你可能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这一切。你知道的,当一个人刚开始认识基督的时候,一般不可能认识基督的全部概念和能力,也不可能完全理解罪和救赎的意义。但是,那个人一开始就必然有一个要认识基督的意愿,这是后面一切的前提;而且我想要告诉大家,那个一开始就有的,要认识基督的意愿,是神的工作。我从来不认为一个普通人,会靠自己自发产生对罪的悔改,还有救赎之类的想法,这都是神救赎工作的一部分。在我看来,远离基督的人,也不会自发产生要认基督为主的想法,有这样的想法和意愿,本身已经是神的救赎工作了。这也是主耶稣为什么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仅仅靠着人,是不能改变人的,不能带人去认识基督为救世主,但是神可以做到,神能改变人心,而且神的工作是我们一切见证和福音事工的必要前提。

现在,我们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你能够幷且带领一个人信主以后,你对于那个人还有什么后续责任,和要做的事情呢?

回答: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俗话说的售后服务,也就是接下来你还要做什么呢?我们常常有这样的经验,我们有机会带领一些人信主,但是后来他们又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我们不知道他们去哪了,我们感觉他们应该是非常真诚的。好吧,问题在于,我们一般没有办法区分麦子和稗子,也就是好种子和坏种子,那你该怎么办?允许我和大家简单分享一些很基本的东西。

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可能通过一段经文就能说明白,这段经文就是哥林多前书4:15,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说:「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保罗说,我领你们信主,因此我是你们属灵的父亲,你们是我的孩子。当初是保罗带领他们认识基督的,那么接下来,保罗还有什么责任呢?保罗实际上是在给他们写信,保罗带领他们信主,然后又写信给他们。保罗写信说什么呢?大家看第14节:「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好像我所亲爱的儿女一样。」这是最基本的,你们都要学会去爱,要真正地学习去关心别人,爱护别人。这是最基本的。人都需要被爱,你要让他们知道你关心他们,爱他们。那这个爱是指什么呢?一种情感吗?一种灵命的情绪吗?都不是,你们看神爱世人,神就怎么样?神就给与,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一书也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翰福音第13章,耶稣给门徒洗脚,耶稣爱他的门徒,也希望他们彼此相爱,主耶稣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就是要他们互相扶助,彼此关爱。所以呢,在带人信主以后,要帮助他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看到你的爱,看到你愿意为他付出,付出时间,放下自己的事情,来关心他的需要,帮助他。你看保罗喜欢对自己带领的教会说:「我切切地想见你们。」这话说了一次又一次,保罗的意思是说:「哪怕你们爱我没有我爱你们更多,我依然爱你们。」保罗把自己奉献给他们。就像腓立比书里面提到的以巴弗,就是一个例子。以巴弗与保罗一同做工,也供给他需用的。保罗写信给腓利比教会说:「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幷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恤他,不但怜恤他,也怜恤我,免得我忧上加忧。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保罗说以巴弗为做基督的工夫,几乎要死,不顾性命。这就是榜样,我的意思是,你不要只是送给别人几本书,然后就不闻不问了,你要真正付出时间去关心他。

还要注意,保罗在第14节说的:「我写这话,不是叫你们羞愧,乃是警戒你们。」这也很重要,警戒他们,是不是?比如你教育子女的时候,就不能只有爱,你还要警戒他们,是不是?只有爱没有警戒的话,肯定会有麻烦和问题的。那也是圣经说的训诫。训诫是基于预见的警告。也就是说,如果你继续那样,沿着错误的路走下去,你就会遇见怎样的问题,麻烦,甚至审判;我必须提前警告你。所以,警告,训诫,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可忽略。你要继续帮助别人,就不能忽略这一点,不要忘记要警戒别人。

这段经文还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我们看第17节:「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保罗要派遣一个人去哥林多教会,他就和保罗一样,你们可以效法和学习他。关于效法,保罗说了很多很多次,比如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1节,保罗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所谓效法某人,就是这个意思。谁是效法的榜样,你就学习他,尽量让你的生命类似他的生命,以他为标杆向前。作为基督徒,基督是最终的效法榜样,以基督为标杆,走人生的路。言传身教,你除了作见证带领人,还要作榜样,教导人如何按照圣经的方式生活,过圣洁的生活。

还有一件事,就是教导。保罗在第17节也提到「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所以,你在带人信主以后,继续帮助的时候,别忘了继续教导他,要继续讲神的真理。后面第18和19节,保罗强调说,如果哥林多教会的人行事不符合他的教导,他会带着鞭子去的,这意思是训诫。有时我们得惩罚训诫我们的子女,如果他们走错路的话,是不是?那么,你怎么训诫那些你带领的人呢?首先,我认为我们要直接面对他们的问题,口头上直接提出问题,指出错误,不需要过度的委婉。你可以说:「嗨,你必须立刻停止,我想要帮助你,你需要改变你的生活方式。」你们必须要勇于面对问题。你可以说:「其实我真不愿意说那些,怎么说呢,我自己也有问题。」你可以先把你自己眼里的柱子给拿出来,然后纠正他们眼里的刺。但是无论如何,你不能不管。你必须敢于去训诫教导人,才是真正帮助他们。

前面说的那些,我希望能给大家一个思路,一个出发点。我们先是分享了哪些人可以作见证,可以说,任何一个基督徒都可以见证,也必须作见证。然后我们说到,见证其实就是向世界说出你的证词,证明耶稣基督是谁,能做什么事情。对于基督徒,见证是非常基本义务,而且要准备为此付出代价,可能会有牺牲。见证是义务,因为主命令我们去作见证,主也给了我们必要的装备。我们认识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我们还探讨了如何才能做一个有力的见证,分享了一些具体的方法和程序,如何把我们的个人见证和神的话语连接起来,通过神的话语理解我们的见证,也通过我们的见证展开神的话语。最后一个问题是:对于那些我们带领信主的人,我们如何继续帮助他们。

所有那些加在一起,可以看作是一个操作手册。如果我们能开始实践,就能在实践中逐渐把它们变成自己的一部分。我相信我们能让世界认识基督,而我们的见证也必是荣耀神的见证。让我们一起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你,感谢你让我们成为主耶稣基督的使者,感谢你让我们带领世人走向基督,在世界面前为基督作见证。天父,我们没有能力理解,为什么你拣选我们去作你的证人,我们又是如此脆弱和软弱;然而,我们也知道,神的圣灵能给我们能力,使我们成为你合用的器皿。我们感谢你的拣选。我们在此祷告,为主耶稣基督的荣耀,阿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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